宣扬
家
2020-06-13 来源 :公益时报 作者 : 崔子研
正能量理应得到肯定,
家应该得到宣扬。从中国古代的范蠡到当今的马云,从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到美国微软公司联合创始人盖茨,他们身上都闪耀着
家的光辉,他们的人生价值也得到了不只是简单以金钱衡量的道义升华,他们的
示范作用对社会、对人类产生着久远的影响。
家以几乎无争的品格造就得到世人的称赞。事实上,随着我国现代公益
事业的发展,早已涌现出无数的
家,
家的事迹、
项目的效用,尤其是
家精神都值得称颂。令人不解的是,一提到中国的公益
事业,说话露脸的、标新立异的人往往是公益
组织中吃公益
工作饭的从业者(从业者也值得肯定,但从业者不应混同于
家),而很少是埋头真做的捐助者、出钱者、志愿者,这是对
的喧宾夺主,是对
家的不公平,是宣传导向有偏差。
要给予
家应有的社会尊重和地位。尽管现在有些组织或媒体搞些
榜类活动,但有时掺杂些不科学的评价因素,致使选评结果、宣传导向也不那么令人信服。最好还是从政府层面,建立较为完善、公正的评价体系,给予
家肯定和表彰。
家作为建设良善社会、推动文明进步的人群,一定有他们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诉求,
家作为相对独立的界别在社会问题协商、公共事务参与、
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。
家是独立概念,即使同时是企业家、艺术家或是其他什么“家”,但概念不替代,身份不替代,作用不替代,应有的尊重、荣誉和地位不替代。
要给
家树碑立传。树碑立传除却狭隘的彰显个人功绩,更主要的是张扬美德与正能量,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。公益
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和谐、平等、友善的标志,
家是公益
事业的首要践行者,公益
文化的引领者,不能简单地认为在某处立个碑、铭个记了事,而要视作精神的留存、精神财富的积累。即使
家本人谦虚低调,但社会需要公益
精神弘扬,公益
事迹流芳,给
家树碑立传就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。
要突出
家的精神品质。做
有规模大小之分、行动早晚之别,但在公益
之心上没有区分。亿万富翁百万元捐赠和拾荒人十元捐赠,组织万人的志愿行动和一个人的志愿行为,都是善举。大手笔大数额做公益
的和持之以恒聚沙成塔地做公益
的都是
家。如果只按数额评定谁是
家,那么只有富人才能成为
家,这大大扭曲了
的本质、
家的内涵。值得宣扬的是
家们践行公益
的初心,弃私为公、胸怀家国的精神。
家是新时代公益
风尚形成的推动者,
家也是建设文明社会的“教育家”,应该大力宣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