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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本报记者 李庆 日前,民政部印发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〈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〉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全国民政系统扎实做好 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。 《通知》指出,2023年12月29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法的决定。此次修改 法,着重完善促进措施,规范 活动,强化领导监督,回应 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增设应急 ,规范个人求助行为,对更好适应我国 事业发展,发挥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功能,进一步激发 正能量,促进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 事业,营造良好 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。新修改的 法将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。 《通知》指出,修改 法,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 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是贯彻落实宪法规定和原则的有力举措,是发展中国特色 事业,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 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。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站位,充分认识修改 法的重要意义,抓紧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,确保新修改的 法有效实施。 《通知》要求,要充分认识修改 法的重大意义,切实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,突出关键少数,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,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 事业、发挥 作用的重要论述,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 法纳入各级党委(党组)会议部署,作为党委(党组)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。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,将 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,作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,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时代 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。组织开展学习培训,加强对 法修改内容的梳理和学习,组织专家解读新修改的 法原文,严格按照立法精神和立法原意讲解修改内容,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,切实提高培训质效。创新学习培训形式,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,专家讲授与原文研读相结合,线下培训与线上学习相结合,条文解析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多种形式,扩大培训覆盖面和深度。 《通知》要求,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认真贯彻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面向 组织及其他 活动的参与者开展 法学习宣传活动,强化以案释法,教育、引导 组织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全面落实 法的规定,依法依规开展 活动。在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,在全社会形成学好、用好 法的浓厚氛围,推动人人积极参与 事业。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,利用报刊、电视、广播和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新闻客户端等渠道,对新修改的 法进行全方位、多层次、立体式宣传,展现贯彻实施新修改的 法的生动场景、鲜活画面。 《通知》明确,新修改的 法全面有效实施,需要配套性规定加以细化。民政部将认真对照新修改的 法,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确保与新修改的 法规定相一致。加强调研、论证、评估,按照新修改的 法授权,加快制定有关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、 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、税收优惠等配套性规定,不断健全促进 事业发展的制度措施,保证新修改的 法规定有效实施。地方民政部门要推动修订与新修改的 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,积极结合本地 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重点地推动制定配套的落实政策和实施细则,并抓好落实。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,坚决贯彻落实党对 事业的全面领导,在本级政府领导下,推动有关部门和 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,加强对 活动的监督、管理和服务;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,激发有意愿、有能力的企业、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 事业的热情;加强对 组织和 活动的监管,严格执法。 《通知》强调,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,提高政治站位,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 法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 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结合起来,将 法学习宣传贯彻放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大局中理解把握、谋划实施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 法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,以“严真细实快”的工作作风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,确保 法宣传贯彻各项部署任务有力有效落实。要强化责任担当,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 法的工作计划或方案,突出重点任务,明确目标原则、责任分工、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狠抓落实。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,将新修改的 法宣传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,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中,形成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,推动新时代 事业高质量发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