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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3日,中国 联合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发布《2022年中国 信托发展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。 《报告》显示,2022年我国 信托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。从备案单数和规模来看,截至2022年年末,我国 信托累计备案数量达到1184单,累计备案规模达到51.66亿元。其中,2022年备案数量达到392单,比2021年增加147单,创历年新高;备案规模11.40亿元,较2021年增加4.93亿元。 从地域来看, 信托备案区域范围更加广泛,备案机关数量持续增长,46个民政部门实现首次备案突破,全国 信托备案地区累计覆盖28个省级行政区;从 信托的财产规模来看,浙江省、广东省、甘肃省累计备案规模领先,其中浙江省累计备案规模达到15.38亿元,是目前唯一突破10亿元的省级行政区;广东省、甘肃省分别为9.12亿元和7.97亿元;浙江省、北京市、广东省2022年度备案规模领先,其中浙江省备案规模超过4亿元,北京市、广东省也分别达到了2.44亿元和1.27亿元。 《报告》显示,2022年我国 信托发展迈上新台阶,主要表现在: 一是 信托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。2022年新设 信托单数呈加快增长态势,规模较2021年增幅达到76.24%,接近2018年即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开局之年的年度备案规模历史高点。2022年累计备案 信托数量突破1000单,备案规模11.40亿元。 信托受托人队伍加速扩大,累计有65家信托公司和121家 组织担任受托人开展 信托业务,其中三家信托公司和58家 组织首次担任 信托受托人。 二是 信托的发展质量明显提高。2022年 信托备案规模涵盖多个区间,满足不同财产规模委托人设立 信托的需求。全年备案规模1亿元及以上的 信托有三单,为历年最多。 信托的设立更加普惠,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 信托数量增长迅速。 信托的基层化发展态势突出,2022年有137单 信托在区县级民政部门备案,占全年备案数量的34.95%。 信托的管理更为规范,在设置监察人的 信托中,有78.84%的 信托选择律师事务所担任监察人。 信托的期限更加灵活,无固定期限 信托数量和占比持续提升,5年期以上(含永续)型 信托数量也保持较大比例,满足了不同类型 项目的开展需求。 三是 信托的社会价值持续提升。 信托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性质、不同资金规模的委托人开展 活动的个性化需求。 组织作为委托人的 信托数量最多,期限和规模都较为灵活;企业作为委托人的 信托规模较大,且更加关注 活动的永续运行;个人作为委托人的 信托在数量上保持稳定,高净值个人客户更加踊跃参与;行业协会、政府机关对 信托的探索更加深入;“企业+ 组织”“个人+ 组织”的混合委托人模式有更多探索。 信托的目的更全面地涵盖了 事业各个领域,教育和扶贫济困始终是最受关注的方向,共同富裕、乡村振兴主题的 信托快速增长。信托公司、 组织持续开展 信托创新,探索非货币型 信托财产,拓展 财产来源渠道,进一步丰富委托人类型,大力推进 信托模式创新,更有效地引领 事业的创新发展。 《报告》认为,促进 信托发展,一是要鼓励 信托业务创新,二是要提升 信托社会影响,三是要进一步完善 信托业务监管体系,四是要健全 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和信托财产登记制度。(王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