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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(2014)年度工作报告摘要
发挥企业优势,把 事业提高到新水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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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内容
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
民政部部长李立国:
发挥企业优势,把 事业提高到新水平

    民政部部长、中国 联合会会长李立国致辞

    9月18日上午,第四届中国公益 项目交流展示会(以下简称“慈展会”)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。

    第四届慈展会以“扶贫济困,大爱中国”为主题,展会共吸引了来自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港澳台和国外的2588个机构和项目参展参赛,其中参展机构和项目1265个、参赛项目1323个,较去年参展规模增幅达30.4%,预计公益 对接金额将突破百亿。

    展会启动前,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等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参观了慈展会展馆,并在中心舞台见证资源对接活动。在随后举办的慈展会主题研讨会上,李立国做了主旨发言,并指出:要进一步发挥企业优势,把 事业提高到新的水平。

    李立国说,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,也是 事业的重要主体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,各类企业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、做大做强主业的同时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通过多种方式参与 事业,为扶贫济困、改善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
    在我国近几年的 中,企业是最大的捐赠主体,企业捐赠占全社会捐赠总量的六成至七成;在4313个基金会和众多其他 组织中,有相当一部分是企业发起成立的;许多企业结合自身专长,组织员工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;一些企业通过在投资兴业中吸纳残疾人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、设立 信托、开展公益创投、提供技术或平台支持等新型方式行善扬善,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
    李立国强调,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,经济社会在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,也面临着复杂的形势,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繁重艰巨。紧紧围绕扶贫济困、改善民生开展 活动,是党和国家对 事业的殷切期望,也是 界共同努力的任务。在已有成绩基础上,要进一步发挥企业优势,释放市场主体、社会主体的活力,把 事业提高到新的水平。

    第一,选择突出困难对象和事项,发挥企业独特作用。

    近些年来,国家加大民生领域投入,各项政策逐步完善,但还存在一些政策覆盖不到的群体和事项,存在保障水平不适应一些特殊困难需求的问题。广大企业一方面可围绕现行民生保障政策缺口,有针对性地支持 组织开展各种帮扶,将社会的温暖传递给政策尚未覆盖或不能完全保障的群体或对象,共同编密织牢困难群众生活安全网;另一方面,可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,围绕同一群体提供灵活性、差异性、个性化服务,与政府公共服务实现互补,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。

    第二,创新参与途径,形成多样化 参与方式。

    在搞好生产经营活动、确保有稳定收益投入 事业基础上,企业可选择适合自身条件、契合社会需求的 事业参与途径。除通常的捐款捐物、志愿服务、直接设立 组织、与 组织合作实施 项目外,还可以运用市场机制,探索多样化 参与方式,如对初创期 组织进行资金支持和能力孵化的公益创投,股份所有权发生转移但股金仍在企业继续运用、股金产生的红利用于 事业的股权捐赠,作为委托人出资发起或作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营的 信托,为 活动提供渠道和技术支持。

    第三,规范 运作,以诚信透明赢得社会认可。

     事业是阳光工程,企业参与 事业,必须坚持公开透明、规范运作,将好事办好。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,依法履行企业决策程序,尊重受赠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。要坚持 活动目标的公益性,不得以 为名从事营利活动,不得要求受赠人、受益人在融资、市场准入、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或提供回报性反馈,严禁开展有损公共利益的关联交易。要督促 组织按规定的内容、时限和途径,做好 信息公开,以透明赢取公信,并科学设计 项目,优化实施流程,规范 款物管理,提高 资源使用效益。

    第四,加大政策支持,激励更多企业向善行善。

    民政部门将一如既往地鼓励支持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参与 事业。我们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 法立法工作,及时健全相关下位法体系,为企业参与 事业提供法治保障。协调完善相关税收政策,促进股权、房产、有价证券等非货币捐赠广泛开展。及时开展 信托试点工作,促进 信托在更多地方落地实践,拓宽企业参与 事业渠道。建立优秀 组织目录和品牌 项目库,搭建各类展示交流平台,促进企业 资源更好对接配置。提高社会组织登记办事效率,丰富窗口和在线服务内容,为各类企业依法设立 组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。协调各方加大企业 事迹宣传,加强对企业 行为指导,引导支持所有企业加入 事业发展行列。

    ■ 本报记者 张雪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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