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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国 联合会在北京举办了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 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座谈会。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出席会议,民政部社会福利和 事业促进司等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、 组织负责人、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。 与会代表就《意见》的重要意义、主要作用和创新亮点等进行深度解读并展开了讨论。中民 捐助中心副主任刘佑平表示,《意见》将带来巨大的影响,第一是我国整个 资源或者 资本的改变。以 信托为代表的 资本的快速发展,将会成为中国社会财富发展的一种新常态,进而影响中国的财富生态。第二是整个 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的变革。《意见》以民生为出发点, 行业将呈现多种形态,这种发展将会使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改变。 《意见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,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、规范和促进 事业发展的文件。《意见》确立了 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,明确突出了扶贫济困、坚持改革创新、确保公开透明、强化规范管理等原则,从鼓励和支持开展 活动、培育和规范各类 组织、加强对 组织和 活动监管、加强对 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具体措施。《意见》的出台引起了 业界的热烈响应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。 首都 公益组织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、北京市民政局 工作处处长程立岩: 《意见》中更多提到了规范,但是没有提到奖惩,对优秀的组织、项目应给予肯定,而对于表现欠佳的,怎样去规范和激励,应该在后续的细则中进一步明确。另外, 组织对于儿童福利方面应有更多的支持和介入。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、教授丁元竹: 《意见》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依法开展各类 活动,这点非常好。但是宗教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传播宗教信仰必须分开,不应利用公益 活动达到宗教信仰传播的目的,也不能介入政治活动。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邓国胜: 《意见》特别有新意,回应了当前公益 事业国际上发展的新趋势。第一,在筹款方面提出探索股权捐赠、设立 信托等,为公益 组织开拓了新的渠道。第二,《意见》提出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,政府可适当搭建平台,推动甚至举办相关培训。第三,《意见》鼓励企事业单位为公益 事业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。在落实此项的时候,建议选取一些为 活动提供场所或便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来树立典型。第四,《意见》倡导金融机构根据公益 事业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,这可以通过部省协议和部市协议来进一步落实。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邢建绪: 《意见》里提到要完善 人才培养政策,这需要具体落实,比如从业人员的职称级别和薪酬待遇,都需要细化。《意见》里还提出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帮助 事业,甚至谈到了场地这么具体的问题,但我们 组织还期盼能够有一个比较纲领性的、能落实的文件,真正有效地推动 组织工作。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: 《意见》首次要求各级政府把发展 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,纳入国民经济的相关规划,这一条写得相当漂亮。《意见》谈到 人才培养问题,民促会招聘的员工都是研究生和国外留学生,但工作两年就离职了,因为收入低,解决不了户口和住房,这都是我们遇到的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。 华民 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: 《意见》经过试点实施之后,《 法》的出台将更具意义。从民间组织的角度来说,现代 是解决社会发展历史周期律的一个重要突破口, 事业的发展是一场社会创新,对于高收入阶层开展遗产税、高消费税等等财政革新,开展 信托方面的创新实践,运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来营造出更好的人民生活环境。 (徐辉) |